第三百七十九章 我赢了?
第三百七十九章 我赢了?
“妈的,个个都是犟种,无论新收的还是老兄弟。”
荆风头摇苦笑,可心里却是异常的欣慰,黑风寨的精神,已经开始彰显出来了,这也是有别于任何组织的精神特质了。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令一群人跌破了眼镜。
德克士上场,那边的黑袍黑巾的维埃里也上场了。
“黑风寨,战士,德克士。”
德克士也可谓是老奷巨滑了,这小子混迹江湖已久,绝对是満肚子坏⽔,他故意持着把战士才用的双刃大剑冒充战士的⾝份说道,其实他是个狗庇的战士啊,纯粹的异能者。说这话只不过是糊弄对方而已,以图有机可趁。并且,那把双刃大剑其实是从兰帕德那里借来的剑中剑,场战之上,绝对是人的好玩意。
虽然大家都在为德克士担心,荆风也已经向恩特做好了关键时刻出手救人的待,可是大家一听德克士这么装模做样的自我介绍,还是忍不住大乐,这小子,脑瓜子倒是満灵活的。
“嗯!”对面的维埃里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好像很不屑也很不耐烦的样子,并且整个人都罩在了黑⾊斗篷的头罩之內,让人看不出他的真面目。
两个各自站定之后台上金锣鸣响一声,双德克士抱着杀⾝成仁的目的二话不说就隐⾝在空气里,踪迹皆无。而对面的那个魔法师明显愣了一愣,仿佛还在疑惑德克士哪里去了?是不是见鬼了?可就在这个时候,德克士已经悄悄地出现在了他的⾝后,一剑就捅了过去。他可没指望这一剑能给眼前这位传说中的⾼手造成什么伤害,只要能稍微⼲扰打一下他的节奏就行,然后他就弹出剑刃,再扑上去用剑中剑跟这家伙拼老命,反正不成功就成仁,就算死了,只要能弄这家伙一个手忙脚的,也值了。
哪想到,德克士一剑捅了过去,维埃里还傻了吧叽的站在原地,刚刚感觉到背后有金刃披风的声音时,却已经来不及了。幸好他反应倒也不慢,慌忙向右用飘浮术飘了出去,但德克士手里的剑中剑可不是吃素的,一声轻微的崩簧声响,外面的剑壳已经化做一道电脫刃而飞“刷”的一声就已经削掉了那个魔法师的右胳膊,带着一篷⾎雨标出五十几码才落下地来。维埃里一声惨叫,刚飞浮起地面的⾝子一软,重新落了下来。
而德克士已经挥舞着手中细长的银剑扑到他⾝前“扑…”一剑就将这家伙捅了一个透心凉。而德克士还怕这家伙死得不透,人家可是传说中的魔武双修的炎战士,据说炎战士的炎斗气可有着相当程度的自愈能力,于是,这货真发了狠,死命搂着维埃里的脖子“扑扑扑扑…”持着银剑一口气在这家伙⾝上连续戳了二十几个力贯背的透明窟窿,飞溅的⾎雨扑打了德克士満头満脸,让他看上去如此的狰狞恐怖。
当德克士松开维埃里的时候,维埃里手里尚还有一个刚刚成形的魔法火焰球在转动着,却本没有力气打出去。德克士手一松,死得通透的维埃里栽倒在地,那个失去了控制的魔法火焰球扑在了他的⾝上,一瞬间他便燃烧起来,一时间那具死尸被烧得⽪焦⾁烂,一股⾁香味儿飘起来。
“啊?”
一群人都傻眼了,拉德里维亚的嘴张得下巴已经拖到了地上,就连德克士自己也有些不知所措,难道他真这么厉害杀了维埃里?那可是魔武双修的牛人啊!
“这,这他妈是怎么回事?是维埃里太渣了还是德克士突然间小宇宙爆发再爆发变成超级塞亚人了?”
荆风一阵猛捋头发,真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有些眼花了。
“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啊?!”
艾玛尔最先反应过来,皱着眉头盯着场中不知所措的德克士和那具燃烧的尸体,头摇而道。
“嗯?怎么讲?”
荆老板同时反应过来,抬起头来凝视艾玛尔说道。
“我也不知道!”
艾玛尔回答得很⼲脆,于是理所当然地被老板赏了一个暴栗子。
“靠,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真正的维埃里不应该这么菜才是。不过,管他个鸟啊?!就算他有谋又能怎么样?”
荆风咬着雪茄骂道。
“唉,老板,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一种心惊⾁跳的感觉。”
艾玛尔着脑袋紧皱着眉头,心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嗯,我也明⽩,不过,咱们也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目前来说,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荆风转头望向远处一片哗然的楼云黑帮阵营,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来。他不惧怕挑战,来吧,多多益善,反正他天生就是个游走于生死边缘的冒险家,任何时候都很乐意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乐趣可言。
有一种人,天生就是危险的克星,比如眼前的荆老板。
“老板,我打败维埃里了?”
德克士走回看台的时候还像做梦似的,边走边疑惑地回头看。如果不是场中瘫倒如烂泥的那具尸体和自己満⾝的⾎污,打死他也不相信,他刚才狠狠地在维埃里⾝上捅了无数个透明的窟窿。
“呵呵,没错,你如果再加几剑,就把他剁成饺子馅了。”
荆风笑了笑,扔过去一雪茄。
“这,这可能吗?维埃里就算再弱,也不是我能打败的吧?”
德克士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如果场下那个真是维埃里的话,他能摸着人家⾐摆都是一个好大的谈资了。
“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要相信自己。不过,我赞同你的说法,场下这个家伙,应该不是维埃里。”
荆风皱起了眉头,望向了对面的半对斗场。果然,那边的斗场中尽管有人十分愤怒地在咆哮着,却没有他意料之中的那种震惊——如果是真正的维埃里被德克士这样一个无名小卒⼲掉了,恐怕楼云帝国的黑帮头子们都要抓狂到发疯吧?
“老板,该我了。”
朗利精神抖擞地站了起来,英俊的龙骑士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说道。
这些⽇子以来,朗利通过向多洛雷学习各种战斗技巧再与自己以前所体会的东西融会贯通,有了长⾜的进步,可以说,现在的黑风寨之中,他绝对是能排得前五名的⾼手了。并且,因为他还年轻,前途无可限量,只要给他时间,给他机会,他同样会成为这个陆大上顶尖的強者的。
这一点,荆风深信,并且也在极力地促进打造他的⾼手养成计划。黑风寨走的就是精兵路线,无论何时何时,自己的战士就要挥之即战,战之即胜,那才是他的理想——要知道,以后他们要面对的是可怖的冥族,通过与旧女的一战之后,荆老板已经深刻地体会到,如果手底下没有真正能与冥族人相抗衡的⾼手,想再次抵抗冥族的⼊侵无异于是痴人说梦。
虽然上一次在与冥族帝君博坎的战斗中他胜了一筹,并且还成功地汲取了五大异族手下的力量合五为一,还在元华神识的导引下成功召唤出了名剑伏巴达克给予了博坎最后一击,打退了博坎的进攻,可是,经过那一次战役之后,元华的神识已经彻底燃烧完毕,灰飞烟灭,如果他再想汲取五族力量并且成功召唤出伏巴达克,现阶段恐怕是不可能的,至于什么时候能召唤出来,荆风自己也不知道。
他曾经做过无数次的努力,可最终发现只是颓然地浪费时间而已,如果他不能让元华和魔尊亚里斯留在体內的那粒所谓的力量的种子觉醒并发芽,可以预见,他此生召唤名剑伏巴达克已经无望,想战胜帝君博坎更是痴人说梦。
所以,荆风现在只能做两手准备,一方面努力強化锻炼自⾝的力量,力争那粒力量的种子早⽇觉醒,另一方面,他必须要培养手下最強大的⾼手,比如朗利,就是一个极具潜力的典型培养目标,还有文森卡特,还有艾玛尔,还有小凤凰,只有手下的⾼手越多,他才能在三年之后更增加与冥族相抗衡的资本。
虽然哈曼、切诺、恩特、兰帕德他们也很強大,但他们的潜力再大,却永远只能是猛士,而猛士与真正的⾼手,是有着质的区别的。
这也是现在的荆老板总是感叹人才稀缺的主要原因了。或许在别人眼里,黑风寨的实力已经強大到令人恐怖的地步了,可是经历了与冥族在环形山一战之后,荆风对这种说法只能苦笑,自己的一群手下,如果真正跟冥族对上了,恐怕除了小凤还有资格勉強一战之外,剩下的人,掐巴掐巴还不够一盘菜呢。
这也让荆老板胆颤心惊之余,很是郁闷。
望向龙骑士朗利,荆老板转念之间已经想了很多,却没多说什么,只是抬了抬下巴,意思是说“去吧!”
龙骑士朗利点了点头,昂然走下了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