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经水第七
⻩帝问曰∶经脉十二者,外合于十二经⽔而內属于五脏六腑。夫十二经⽔者,受⽔而行之。五脏者,合神气魂魄而蔵之。六腑者,受⾕而行之,受气而扬之。经脉者,受⾎而营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深浅,灸之壮数,可得闻乎?岐伯对曰∶脏之坚脆,腑之大小,⾕之多少,脉之长短,⾎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中多⾎少气,与其少⾎多气,与其皆多气⾎,与其皆少⾎气,皆有定数。其治以针灸,各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也。此人之参天地而应,不可不审察之也。
⾜明外合于海⽔,內属于胃。
⾜太外合于清⽔,內属于膀胱,而通⽔道焉。
⾜少外合于渭⽔,內属于胆。
⾜太外合于湖⽔,內属于脾。
⾜厥外合于沔⽔,內属于肝。
⾜少外合于汝⽔,內属于肾。
手明外合于江⽔,內属于大肠。
手太外合于淮⽔,內属于小肠,而⽔道出焉。
手少外合于漯⽔,內属于三焦。
手太外合于河⽔,內属于肺。
手心主外合于漳⽔,內属于心包。
手少外合于济⽔,內属于心。
凡此五脏六腑十二经⽔者,皆外有源泉而內有所禀,此皆內外相贯,如环无端。人经亦然。故天为,地为,以上为天,下为地。故海以北者为,湖以北者为中之,漳以南者为,河以北至漳者为中之,漯以南至江者为中之,此一州之也。此人所以与天地相参也。
曰∶夫经⽔之应经脉也,其远近之浅深,⽔⾎之多少,各不同。合而刺之奈何?曰∶⾜明五脏六腑之海也,其脉大而⾎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弗散,不留不写。
⾜明多⾎气,刺深六分,留十呼。
⾜少少⾎气,刺深四分,留五呼。
⾜太多⾎气,刺深五分,留七呼。
⾜太多⾎少气,刺深三分,留四呼。
⾜少少⾎多气,刺深二分,留三呼。
⾜厥多⾎少气,刺深一分,留一呼。
手之,其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也疾,其刺深皆无过二分,留皆无过一呼。其少长小大肥瘦,以心料之,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得恶火则骨枯脉涩,刺而过此者则脫气。
曰∶夫经脉之大小,⾎之多少,肤之浓薄,⾁之坚脆,及 之大小,可以为度量乎?
曰∶其可为量者,取其中度者也,不甚脫⾁而⾎气不衰者也。若失度人之 (音消,渴病)瘦而形⾁脫者,乌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