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罪名
事物不能只看表象,场面的低调冷清并不代表导领们不重视。事实上苏静美的案件档次绝对不低…—旁听席前排就坐的,自蓝记书以下,⾐冠楚楚道貌岸然,全是长川政坛的头面人物,很能说明问题。
“菲菲,看见边上那条绳子了吗?呆会听我招呼,你就拉下来,要用力,拉断它。”我指着窗户轻声跟云菲菲说。
是的,那将是我献给大家的一个意外之喜…—我为这场庆功宴准备的一枚小小的炸弹!我们不能无声地死去,于无声处听惊雷,我需要一个沉默中的爆发!扫视一眼前排那群正襟危坐表情肃穆的人们,我的嘴角带了一点忍残冷⾎的微笑,我在想象即将出现的戏剧场面,心里快慰难言。
因为得以参与我的轰动计划,云菲菲一脸奋兴,跃跃试,好象恨不得立马就冲上去把那玩艺给引爆了。看到她按捺不住的样子,我不得不提醒她理智一点“还没到时候,你可别出手---”
“知道了,哪能呢?我这人从来不冲动,特冷静…—你笑什么?”她有点恼怒地看着我。
我真的在笑,我觉得把她话里边冲动跟冷静调个位置,可能还靠点谱。再说了,这宝贝姑娘的格,跟冷静二字距离实在有点远…—多远?一光年吧。
“哎…—别笑了,你瞧,那是谁?”云菲菲突然大力一拍我的腿,指着前面审判区,大惊小怪地,差不多喊上了。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本案的法官检察官们正在陆续进场,蓝萱走在最前面,手拿案卷,制服笔,神⾊庄严。
云菲菲这一下动静弄得大,前排几个人回头瞄了我们一眼。好象连蓝萱都注意到了,她在公诉人席坐下来,目光逡巡,停留在我们这个方向。然后她点了点头,脸上却没什么表情,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同我打招呼。“什么了不起,假模假样的。”云菲菲嗤之以鼻。“作派全是模仿苏静美,又没人家那气质,学也学不象。画虎不成反类…—”
“行了菲菲,说这么多⼲嘛?”我打断她的话。我们是来听审的,可不是听她在这里嘀嘀咕咕没完没了。
云菲菲一愣,又有点狐疑地盯着我看“沈宜修,你跟这个蓝律师关系不一般吧?我怎么好象在哪听说过…—”她的话终于没讲完,因为在审判庭前面的⼊口,我们看见了本案当事人,那朵最耀眼的玫瑰…—苏静美,出场了。
光彩四,璀璨夺目。
夏季最后最奇幻的那朵玫瑰,如此遥远如此绝对,永远危险也永远媚妩…—赵传的歌,写得真好。
是的,苏静美,就是那朵永不凋零的玫瑰。此刻,她静静地站在⼊场口,神情淡定从容。跟平时她主持会议⼊场前的姿态完全一样,她缓缓转头,视线巡视全场,目光悠远傲岸。我感觉这个审判厅里霎时间安静下来。
但是,有一点点不同…—苏静美的装扮不象平时那么沉重深⾊,她穿着一件象牙⽩的小开襟紧上装,红粉⾊的衬衫领子从颈项间翻上来,如彩云烘月,在她⽩的脸颊上衬出一抹晕红,让她整个人看上去青舂亮丽,明媚动人。而且她的表情也轻松,不是往⽇的那种冷漠,甚至还有一丝淡淡的笑容,
苏静美在人群前款款走过,步履轻快,两个法警跟在后边,就象她的两个随从,一左一右拱卫主人。她的目光终于扫视了我们这一块,我和云菲菲忍不住站起⾝来,向她挥手致意…—边上很多人骇异地看着我们,但是我全不在乎,我本就不记得自己⾝在何处,还要掩饰什么⾝份,全忘了。
看见我们,苏静美的眼神中又多了几分欣喜,脸上的笑意更明显了,她甚至还朝我调⽪地眨了眨眼睛。
我的心怦然而动。
这一刻,虽然动,但是心情反而踏实了许多…—我感觉她的精神状态很好,写意随心,不象受审,也不象开会,更象是来度假的,有种成竹在的味道。
直到苏静美悠悠然地迈步走上被告席,背对我们,下面旁听的人群才又重新騒动喧哗起来。
“哇噻!”⾝边的云菲菲好象从梦中醒转,忍不住大赞“没见过,真厉害!这个气质…—我的天哪!”她的羡之情,溢于言表,好象恨不得站在审判区的那朵浴火玫瑰就是自己。
我没理会她,因为审判席上的公诉人已经起立,开始宣读起诉书。进⼊程序快了点,我好象都没听到审判长宣告开庭宣布纪律什么,蓝萱就迫不及待地发动了…—显然她不希望本案嫌疑人光彩夺目的闪亮登场震撼法庭,⼲扰严肃的审判气氛。她的这一手,我见识过,⾼明。
旁听席上很吵,人们都在头接耳地议论不休,我竖起耳朵来,也一点都听不清念的什么,直到审判长敲了法槌,法庭才慢慢地恢复安静,蓝萱正义⾼亢的嗓音逐渐清晰,终于让我了解到这个案子的始末。
我一边听,一边紧张地推敲思索,跟我之前对案情的判断一一对应,希望能从中发现漏洞,找到苏静美冤屈的源。但是,我发现,那很难。事实上,蓝萱念的这份起诉书,让我的脑子里一片混。
案由和案件来源说明本案确实跟外间流传的一样,三大罪…—渎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关键的案件事实部分也很详尽,证据很多很充分。里面案情有些是我知道的,比如说渎职:苏静美临时分管城建工作期间,同心里拆迁事件,全部归罪于她的不作为…—事前协调不力,开发商跟出让方谈判受阻;然后是宣传不到位,致使拆迁现场出现事故,砸死砸伤群众,而且听任事态发展坐视不理,导致局面恶化失去控制,居民集体访上闹事,影响极坏。
天!我昅了一口凉气。这样也可以?
同心里事件是我亲⾝经历,⾎泪斑斑,可谓记忆犹新。加之后来任职法制办,涉及这块的文件资料,我都特别留意,这件事上,没有人比我更有发言权。
按照诉状所述,苏静美貌似罪责难逃…—也就是说,我跟伊老爷是她这个罪名下最直接的受害者。
是这样吗?当然不是!事实我全知道…—事件后边还有个市委记书蓝正德,苏静美不作为,是因为她作为不了。协调会是她主持的,确实没有开出结果,蓝记书的底线在那里摆着,不可能开出结果;府政联合拆迁也是她行的文,确实拆出了后果,也是蓝记书定的调子,让她承担了后果。
这件事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苏静美没有利益关系在里边,她却站在被告席上;而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蓝记书,正在下边听审。
当然,也没什么好愤慨的。如果说潜规则,我想这也应该算一种吧。该事件中,也许苏静美确有需要她承担的导领责任,但是如果她不出事,绝对什么事都没有…—同心里事件早已烟消云散,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当时并没有谁追究此事,这个时候突然来个秋后算帐,落井下石,未免有点过分。
不过对于苏静美的这一个渎职罪名,我倒不是很担心…—有时候我觉得法庭上的较量跟做生意也差不多:检控方漫天要价,提出罪名证据,被告方就地还钱,辨驳反证。罪与非罪,在于谁的证据更充分有理,更能说明问题。那么苏静美至少占了一条…—集体研究通过的导领行为,不应该负有直接责任。就算决策失误间接责任吧,纪行政处分⾜矣,提到刑事的⾼度,太勉強。
起诉书中真正令我头晕的是受贿罪:跟吴秘书告诉我的完全一致,有二十几万,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受贿的前因后果来源过程,具体的时间地点情节数额,都有详实的证人证言在案,书证物证俱全,不容置辩,应当属于那种俗称的铁证。
也就是说,从一点上看,无可否认,苏静美确实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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