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那么请说说你那天见到的和听到的。”“那天晚上我在自己的小店里面正常营业,突然我的邻居风齐琳从我的店前走过。我笑着和她打了一声招呼,但是她没有任何的表示。就这样径直的走了过去。我只讨了没趣就看着她过去了。”
“下面请律师询问。”“你看到的确实是被告么?”“确定。完全就是被告的脸。”“被告穿着什么服饰?”“一件几乎透明的婚纱一样的⾐服,不过在婚纱的下摆不是很透明。婚纱很长,刚好盖着双脚。婚纱的下摆很厚,我看不清她的脚上穿着什么。上⾝什么都没有穿。
连罩都没有戴。头上戴着一顶有一只鸭子的帽子,相当的怪异。脸上毫无表情,我和她打招呼的时候,她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仿佛没有听到。”
“那么你有没有看到被告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比方说凶器?”“没有…被告的双手捏成拳状,塞在上⾐口袋里面。至始至终都没有伸出来,”“那么你看到她走路的时候有没有大踏步的往前走?”
“没有,和一般人一样。”“不是最大距离只有二十厘米吗?”“不是。”“你确定?”“确定!”终于找到了一个不同点,可是完全找不到破绽。
这些证词完全对被告不利。一点矛盾的地方都没有找到,本来还想学学成步堂的那种思维一把把案情搞定,看来我的智商还是差点。
“律师的询问结束了么…有什么疑点提出来,如果没有那么我就要下判决了!”法官冷冰冰的声音传了过来。
“看来只有运用楚轩的思考方式了,希望不要让我失望。”夜神樱咬破自己的手指头,把手指头上面的⾎滴到了黑⾊的⽟佩上。“楚轩,一切都给你了!”“凡人的智慧啊!”夜神樱皎洁的一笑。
如果有人看到此时的夜神樱,一定会大吃一惊。格完全不一样的夜神樱。夜神樱用手推了推鼻梁上完全不存在的眼镜问道。
“这个案子最大的难题第一个就在于消失的凶器,凶器这种东西特别是长到可以刺穿被害⾝体的长度想要蔵匿是非常困难的。
那么本案另外一个疑点来了,凶手似乎是为了要表达自己⾝上没有蔵任何凶器,竟然穿着如此透明的⾐物来表示自己没有戴凶器。
虽然脚上还有一小部分被遮掩了,但是那么点大的地方时不可能蔵有凶器的,即使凶器可以折叠也是不可能,但是凶器确实没有在案发现场找到。整个案发现场被翻了整整三遍也没有找到说明被告确实是把凶器带到了外面。”
“当然不包括一些特殊的凶器,比方说冰之类的武器,但是被害者的口确实是刀伤的痕迹。
排除了那些特殊武器的行凶。那么也只有被凶手带出去了,或者被凶手扔出去了…但是本案的所有目击证人都证明被告没有扔凶器的动作发生。
被害者窗子里面也没有任何东西飞出。被害者的死因是心脏被刺穿而死的,想必这个凶手的臂力还是比较強的。”“我需要问问第二个目击证人一些问题。”
“我想问一下,你看到被告人走过你的面前的时候,你有没有听到被告的脚步声?”“没有?一点儿也没有。”
“这就奇怪了。一个人要想脚步走起来完全没有声音,要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鞋子內部必须是完全塞満的,不能有太大的接触面积,稍微大一点的接触面积就肯定会产生声音。
第二是鞋子必须要是啂胶之类的软胶构成。那样才能做到完全没有声音。”“你房前的土地是什么土地?”
“⽔泥地。”“这种地面是最容易发出声音的地方。被告从你⾝边走过竟然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么我可以肯定是穿着⾼跟鞋的,而且鞋跟肯定是用啂胶之类的软胶制造的。
整个鞋子只有一个受力点,只有脚趾。脚后跟应该只是用来掩饰的。完全不受力。一旦受力就会完全软下去,如果有两个受力点的话,即使是⾼跟鞋也是会在⽔泥地上发出声音的。
那么如此,本案最大的破绽就出现了,能在只有一个脚趾受力的情况下站立起来,并且稳稳的走动,脚趾前面必定有老茧。我想你们可以查查我⾝后的被告脚趾前头是不是有老茧?”
“就凭这一点能说明什么?被害者的其他特征呢,什么都符合,你的证据只是这个事实里面相当小的一个反证。欠缺说服力。”御剑摇头摇说道。
“确实,不过这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后院那里摔倒的那个人形泥坑就是经过奈奈子店前的那个人。第二个问题,我想看看那个人形泥坑的照片。”“要求许可。”“我有个疑问。”夜神樱看了看人形泥坑的照片说道。
“泥坑的两只脚的位置中间有一横形状的东西。这个是什么?”“被告人是离开的时候被什么东西绊倒才摔下去的。这横一样的东西可能就是让她绊倒的东西。”
“那么我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被绊倒为什么双手还是揷在口袋里,如果是一个正常人的话肯定是会条件反的情况下伸出双手挨着地面的。这太不合理了,仿佛凶手的双手是假的或者凶手的双手被锁在了口袋里面。
不过泥坑旁边还有两个小泥坑,看起来是凶手摔倒以后用双手支撑起来的,不过泥坑的形状表示,凶手支撑起来的时候双手始终都是握成拳头的,这第三个不合理的地方出现了。
为什么起来的时候双手一直握成拳状,是不能张开双手指,还是手有残疾,但是杀害被害者的凶器需要拿起,所以排除双手有残疾的说法。也就是说凶手那时候是无法张开手指的,但是在杀人的时候是可以张开的。”我想问问第一个目击证人。
“我想问个重要的问题,八点十分的左右下起了雨来,你看到凶手出来的时候,被告⾝上的那些部位有泥浆?”“⾝上前裙摆到处都是泥浆!”“请等一下,我怎么完全没有听到最重要的地方。
照理说一个人顺其自然的倒在泥坑里面而且是头朝下双手不能打开的情况下,脸先着地的,就算是沾染了泥浆,应该是头部有泥浆的…而且头发是最重最明显的。怎么完全没有听你提起?”
“额…有有…我一时有点忘了。”“是吗?”夜神樱的嘴角渐渐的勾起了一个弧度。“那么我想问问检察官,除了这位姐小看到过出来的目击证人还有没有人看到过?”“第二位目击证人也看到了。”
御剑顺便提醒道,不过此时御剑的脸⾊有点意外,没有之前的理直气壮了“那么奈奈子女士,你看到凶手出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凶手脸上,头发上和脖子上的泥?”
“没有,凶手⾝上到处都是泥但是脸上和头发上确实几乎没有,脖子上一点都没有。”“你确定?”“确定。”“那么我们的第二个破绽出来了,凶手为什么摔在泥坑里面头上却几乎没有泥。人的⽪肤虽然让雨⽔冲刷的时候可以变的⼲净。
但是这种不怎么大的雨,想要把一个摔在泥坑里面的人冲刷的头部完全没有泥是相当的不可能。还有一个地方是脖子下面的地方。那个地方是雨⽔冲刷不到的地方,更何况被害者还带着帽子。脸上能冲到的雨⽔就更少了。
而能让如此少量的雨⽔就能把脸冲⼲净的,那么脸上肯定有那么一层啂胶或者塑料薄膜一类的东西才能做到这种效果,可是现实中人的脸上是不可能有塑料薄膜的。头发上更是不可能有。那么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凶手的脸上被戴了一层啂胶面具,不是那种半包式的,是全包的那种。可以全方位的把自己的头部用啂胶包裹住的啂胶头套,当然啂胶头套外面是材料一样的啂胶假发。另外我们还得出来而一个结论,我们两位美丽的目击证人里面有一个在做伪证。是吗?菲思?”
“这个很容易证明,只要再找到一个目击证人证实下凶手出来的时候的穿着就能知道谁在做伪证。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菲思女士你要在本局里出局了。”“接下去。
我想问问第二个目击证人,凶手出来的时候,凶手的走路步伐是不是有什么不同?比方说不像是正常人一样腿双往前迈,而是需要走路的时候腿在外面画个小圆往前走?”
“好像是的,走路的时候是有一点点怪,好像就是你说的。需要画一个小圆才能往前迈步。这个圆相当的小,几乎看不出来,幸亏你问起我才想起来,”
“看来法官大人,凶手不是被什么东西绊倒的…据第二个目击证人的描述,凶手来的时候步伐是正常的。
而且也没有被限制距离,可是为什么后来走路又有了距离的限制,那是因为凶手的双脚突然多出了这短。这短来的时候是没有的。
但是凶手行凶后,想要快速逃离的时候,双脚中间突然多出了这么一短,造成凶手突然行动不便摔倒。
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假设,第一个假设是凶手自己安装上去的,当然这是脑残行的做法。绝对不可能。
第二个假设就是凶手脚上的短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凶手本来是准备快速逃离的,但是这个事件的执行者需要凶手在现场留下点线索以便于栽赃。
所以用遥控器之类的东西让凶手双脚之间突然接了一短。以至于凶手走的时候突然摔倒。”目击证人的证词可以很好的证明凶手双脚之间确实接了一短。双脚划圈一样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