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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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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老板愣了,就连⽑哥也愣了。

  在西郊这片地方,有人被⽑哥这样骂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但不正常的却是这群胖子的反应。

  一个人被骂通常有两种反应,第一种是发怒,然后立即还以颜⾊,第二种是若对方強大,便唯唯诺诺。

  这群胖子恰好不属于这两种,他们被骂,反而还觉得很开心,就像吃蹄膀一样开心。

  不仅开心,而且还要邀请骂他们的人一起吃蹄膀。

  这确实很荒谬,至少⽑哥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这群人不是脑子有⽑病就是完全沒把他放在眼里。

  其实⽑哥并不笨,因为他至少猜对了一部分。

  “你这只肥猪,不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赶快带着这群恶心的东西给老子滚出去。”⽑哥忽然从后摸出一把剔骨钢刀,用刀尖对着那名大胖子喝道。

  大胖子拿起一只蹄膀“喏,给你选了只肥的!”

  ⽑哥大怒,咬着牙恶狠狠道:“不要以为我在吓唬你,信不信我的这把刀下一刻就会扎进你的肥⾁!”

  ⽑哥沒有吹牛,他确实有这个胆子,他第一次抡刀砍人时只有十二岁,后來便更是如吃饭那样平常,到最后砍人的次数却越來越少了,因为怕他的人越來越多。

  大胖子看着⽑哥道:“你说的话让我觉得很好听,但你要是也能吃的话,我一定会非常喜你!”

  此言一出,⽑哥竟然发现所有的胖子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浓浓的嫉妒,是嫉妒那大胖子说喜自己么。

  想明⽩了什么后,⽑哥忽然感到有些恶心,忽然对着那大胖子便是呸的一声,将一口浓痰吐在大胖子的脸上。

  大胖子脸上挂着浓痰,依然看着⽑哥温和的笑着,仿佛他一生下來便被菗空了脾气一样。

  “诺,蹄膀给你吃。”大胖子举着蹄膀。

  ⽑哥实在是受不了了,抬手便将那只肥腻的蹄膀打在地上,就抡起看刀给这个恶心的胖子一点教训。

  可是他的刀还沒抡起,脸忽然变得极其不自然的扭曲起來,布満横⾁的脸瞬间变成青⾊,似极为痛苦的样子。

  一个人的手腕若是别捏的粉碎,当然会很痛苦。

  大胖子瞬间便变得很有脾气起來,瞪圆了眼睛看着一脸扭曲的⽑哥说道:“你为什么要打落我的蹄膀,你知不知道这有多可惜,!”

  说话间,握住⽑哥手腕的那只肥大的手掌再次动了几下,几乎可以听道粉末的‮擦摩‬声,⽑哥已经痛苦得忘了喊叫,大胖子咬了咬牙,表情似是很悲伤,一把将⽑哥甩到了一边。

  然后竟然俯下⾝用手将那只蹄膀从地上捡起來吃了个⼲净,这才満意的说道:“还好沒浪费太多!”

  ⽑哥捂着手腕,痛苦的蜷缩在地上,未发出一点声响,此时,他最痛苦的不是手腕的疼痛,而是那种从內心深处涌起的恐惧,这个胖子只用单手随意一捏便生生将自己的手腕的骨头捏的粉碎,这样的怪物,任谁见了都会感到恐惧。

  你可以用最恶毒的语言侮辱他,骂他,攻击他,甚至可以上去扇他两耳光,也许他都会笑昑昑的看着你,并请你吃蹄膀,但你若是‮蹋糟‬了他的食物,哪怕是一丁点儿,后果一定很不好玩,在他的眼里,食物是最重要的东西,谁抢了他的食物,比在他口刺伤一刀还要难受。

  “把他带过來。”大胖子用肥大的手背楷了嘴角一把。

  一名胖子便立即走去,只用了三手指,便把⾝⾼⾜有一米八,体重至少也有180斤的⽑哥像玩具一般拎了起來。

  “你太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你很能吃,可你却不仅不能吃,而且还把这珍贵的蹄膀打在地上,你太让我伤心了!”

  大胖子说着,将肥大的手掌看似随意的在⽑哥肩头一抹,便是喀拉的一阵骨头碎裂之声,⽑哥的肩膀瞬间便塌下一大块。

  “啊。”⽑哥痛苦得吼了出來,眼泪和鼻涕留的満脸都是。

  “你既然不能吃,那还不如被我吃掉,你虽然瘦点,但好歹也能啃上几口吧。”大胖子端详着⽑哥,像打量着一头肥猪,正寻找它⾝上那块⾁最好吃的眼神一样。

  “我能吃,我能吃。”⽑哥连忙呼喊道。

  “当真。”大胖子的眼里竟然变的満是‮奋兴‬。

  “当真,我真的很能吃,我最喜吃的就是蹄膀。”别说是蹄膀,就算是‮便大‬⽑哥也绝对毫不犹豫的说自己喜吃,这总比被人吃掉的好,他绝对相信这个大胖子不是在和他说笑。

  “好,你若是能吃,那便有了活着的资格,这些,就赏给你了,谁让我那么喜你!”

  大胖子说着,将新端上來的五十只蹄膀放在了⽑哥面前,⽑哥突然猛的扑上去,用另一只手抓起蹄膀便往嘴里塞,仿佛吃的慢一点他就会死掉一样。

  吃到第五只,⽑哥已经感到不行了,可任然沒有丝毫停顿。

  吃到第八只,⽑哥忽然吐了出來,可是立即却又俯⾝在地上将自己所吐出的了⼲净。

  “哈哈哈哈,他真的很爱吃呢。”大胖子肥腻的脸笑得一颤一颤的,其它十几个胖子也笑得极为开心,就像遇到知己一样。

  而一旁的老板却早已吓得蹲在地上,喉结发出咕咕的声响,直到大胖子对他说再來五十蹄膀时,他才吃力的起⾝,強行挤出微笑,对他來说,这群胖子很恐怖,但是赚不到钱却更加恐怖。

  还未等老板走出去,天台的门却再次被打开,这次进來的是三个年轻人,两男一女。

  这三人进來后,就像是回到自己家的客厅一样随便,对那群无论在哪里都很显眼的胖子和哪个跪在地上着呕吐物的⽑哥看也沒有看一眼,就想是一切都理所当然一样。

  三人直接坐在了角落上那张空着的桌子旁边。

  “老板,给我们來盘花生米,一只蹄膀,再炒个素菜,炒得清淡一些!”

  三人中,一个⾝材略微瘦削,五官普通的年轻男人对着老板微笑着说道。

  老板愣在原地,却沒有动,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因为他绝对不相信有人会在十几个胖的离谱的大胖子和一个跪在地上着呕吐物的人面前用餐。

  那大胖子闻言,看着那三人道:“你们是说,你们三个人只吃一只蹄膀么!”

  那容貌普通的年轻人点点头道:“本來我们连一只也不想吃的,只不过听说这里的蹄膀很有名,所以便要一只尝尝!”

  大胖子道:“你们不吃蹄膀,跑到这里來⼲什么,你们知不知道人若是不能吃,也就沒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说着,看了一眼跪趴在地上一面吃一面呕吐的⽑哥道:“小宝贝儿,你说是不是啊!”

  ⽑哥连连点头,刚要说话,却又忍不住哇的一声吐了出來。

  这时,三人中另外一名扎着马尾的男子不耐烦的说道:“若不是为了杀一只大肥猪,我才懒得來这里呢!”

  ⾝材瘦削的年轻人看着这名男子笑了笑,道:“花错,何必那么心急,先尝一尝着有名的蹄膀也好!”

  花错道:“看见这些恶心的家伙,就是満汉全席放在我面前我也吃不下一口!”

  年轻人又对一旁的女子道:“那唐月就更不用说了,估计你现在一定很恶心吧!”

  唐月道:“恶心的想吐!”

  大胖子道“你叫什么名字,呆会儿把你吃完后我可以给你刻块墓碑!”

  年轻人淡淡笑道:“多谢,大家通常都喜叫我琊狼,但是墓碑就不用了,我想在墓碑上刻上猪王两个字更好看!”

  大胖子哈哈笑道“那岂不是很有意思,哈哈哈哈…”

  花错忽然腾的一下窜出,银光一闪,花叶刀已出现在掌中,⾝形如鬼魅一般向猪王掠去“宰掉一头大肥猪更有意思!”

  啸啸。

  花错连续攻出两招快刀,一刀斜挑猪王颈部侧动脉,另一刀横划猪王肥腻的咽喉。

  这两刀虽是划了两次,但速度实在太快,快的就像是两把刀同时从两个方向划出一般。

  这看似简单的两刀,花错不知道连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但最后天下却少有人能躲过这两刀。

  只不过两刀划出后,猪王一张肥腻的脸依然在笑,可花错却笑不出來,満脸竟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不仅是花错,就连一旁的萧逸和唐月也掩饰不住眼里的惊讶。

  谁会想到,一个体重超过五百斤的大胖子,他的⾝法可以那么快,快到沒有人看清他到底是怎样避过这两刀的,他依然坐在那张椅子上,看似动也沒有动一下。

  花错不愧是顶尖杀手,短暂的错愕过后,手上的花叶刀却并为停顿,变招后继续急如闪电的向猪王攻去。

  这次,猪王就连闪也沒有闪,因为不必了,他的面前忽然多了一堵⾁墙,将他牢牢挡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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