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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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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红死了。

  她的血一注一注的淌下来,像大片大片的落红!

  铁手看得心里一红:

  又一条人命!

  ──无论如何,都不该杀人的!

  ──不管怎样,都不该伤害这样一个无辜的弱女子!

  何况是用这种残酷的手段!

  铁手连眼都红了!

  大家都以为他叫“铁手”仿佛就连心里也是铁的,下手出手,必铁石心肠,却不知他动手有若雷霆怒,论个性正直温厚,且心肠软,有时看人夫妻别离,伤者忍痛,乃至动物畜牲奄奄一息挣扎求生,他都忍不住垂泪不已。

  但他只能暗中挥泪,不敢让人知悉。

  ──谁叫他是名捕!

  ──谁教他唤作“铁手”!

  而今他目睹小红的死,他烧红了他心头的火。

  那流尽了的凝血更唤起了他心头的热血!血血红!

  不只是血的红,还有几乎在瞬刻间已自四处⾼挂的红灯笼!

  一盏一盏的红烛,四面八方的向他猛照。

  树上赤裸而殆的女体,也似一下子都填上了血⾊,活了起来一般。

  铁手马上把“飘红小记”揣入怀里。

  因为他知道这是一个要害、一件要物:

  ──它可能是使小红致死的一个关键。

  用生命所换来的任何一事一物,都值得珍惜、重视。

  失不得。

  只听有人惊叫,有人怒吼,有人咆哮,有人掩泣:

  “…小红!”

  “他,他杀了小红!”

  “──只怕小红还是给这厮奷杀的!”

  “什么名捕,活贼!”

  “杀了他!”

  “宰了他,别让他溜了!”

  只听一个语音庒住了众声琅琅的说:

  “铁二捕头,你名动天下,威震京师,要玩女人多的有、有的是,在京里一招百应,大可左拥右抱,来到这儿,只要你吩咐在下一声,包管你拧鼻涕不怕装満了痰盂──你又何必在咱堂里作出这等伤天害理、禽兽不如的事体来!”

  铁手一看,来人短发如戟,⾼大威猛,満面红光,但奇怪的是,⾝形却薄如一张纸:也就是说,他的⾝形就像是只有⾼、宽,而没有厚度,像是平面后一个人影,而不是实质的存在。

  铁手见过他,他就是一言堂里副总管孙家变。

  孙家变外号人称“纸扎人魔”这人的外形很奇特,长得极为魁梧,精神十分轩昂,说话语态朗若洪钟,但不知怎的,铁手一直觉得他薄似一片纸,像一个完全没有实感,没有实质的人(这是恐怕谁都会有同感),更特别的是,铁手还觉得这人有一股阴气:就是“阴阳怪气”的那种“阴气”

  ──这样強烈的阴气甚至令这么一条好汉的他也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噤。

  铁手长于內功。

  他的內息很強。

  因此、他的气扬十分旺盛,是的,他与人交往时,甚至还未照面,他的“气”已跟对方的“气”打了个招呼了。

  他是以“气”识人,所以他第一眼已觉得刘猛禽⾝上洋溢着”死味”袭琊満⾝都是“琊味”孙疆全⾝烧着“火”所以是“火药味”而这眼前的孙家变,却是“阴气”大炽。

  不过,且不管这孙家变⾝上散发的是什么味儿,但他在“一言堂”里备受宠信,地位崇⾼,他讲出来的话,自然是极有分量。

  他现在所说的话,无疑是定了铁手杀小红的罪──而且还是奷杀了她!

  况且不只是孙家变这样说。

  大家都这样说。

  铁手只觉额上湿了。

  他初以为冒汗,后用手背一揩,映着灯一照,始知是,一滴鲜血:

  那是犹在树上那小红‮白雪‬胴体所滴落下来的红。

  看到了这滴血,铁手冷静了下来,说:“我没有杀她。”

  他也没怎么大声,但一开口,就把十几个正在说话的人之声音庒了下去。

  “你当然否认!”孙家变道“你做了这样人神共愤的事,会认才见鬼了!”

  大家都七嘴八舌的大骂铁手的作为。

  铁手反而抱着肘,让这些人骂得略告一段落,他才嘿然反问:

  “你们说我杀她──那我为什么要杀害这样一个弱女子?”

  孙家变也嘿嘿笑道:“是你做的事,却来问我为什么?”

  只听一名唇下有一颗脐大黑痣的大汉怒叱道:“跟这种淫贼罗嗦个啥?快杀了省事算数!”

  只听嗖地一声,红光一炸,枪越空至,手中一动,枪已刺到铁手咽喉!

  他手上那一柄枪,竟长足丈二!

  铁手淡淡地道:“丈二神枪”公孙脚头?可惜你的枪够长却不够仗义!”

  说着随手以左臂內挡、右臂外挡一格,一招“如封似闭”“啪”地一声,公孙脚头的枪顿时断为二截。

  ──要知道这公孙脚头也是“神枪会”內有名⾼手,他的枪长,更不易纵控自如,一旦练成,有时人还未看清楚他的样子,已为他一枪所杀。

  所以他在“一言堂”里已是挂得上字号的人物:堂里⾼手众多,不是出⾊‮弟子‬,还真上不了榜。

  这公孙脚头的枪法,为“正法堂”堂主“山神”孙忠三的“仗义神枪”中变化出来的,只惜这公孙脚头,行事绝不似孙忠三正直、正派,故铁手才说了这样的话。

  他一上来就给铁手一招断了兵器。

  他折枪而退。

  但有二人挺枪揉上。

  二人手上有枪。

  枪短。

  仅三尺。

  很少有枪那么短。

  也很少有人使那么短的枪。

  枪本来就是长兵器,使那么短的枪,正是舍其长而取其短。

  更少人长得那么怪,那么诡,而又那么地相像!

  这两人长得都很⾼大,但一人上⾝太长,下⾝太短;而另一人又上⾝太短,下⾝太长,两人的样子,都瓜子脸,下巴各有一俗声“凤尾啄”的凹位,英俊得自有一股英雄意志。

  偏生就是⾝材长得有点不均衡!

  更特别的是:两人的手臂都很长。

  儿歌有唱道:双手过膝头,这便是猿猴。

  他们手长,一旦使起短枪来,枪便不短了。

  何况手臂远比枪杆子好使。

  铁手当然知道这两人。

  也听说过这两人。

  “一言堂”里两大门神:

  长孙脚、长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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