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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完全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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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连龙舌兰都大感震讶。

  “你要对付他们?”

  “我想对付他们已久──难得他们今天送上门来。”

  “你──你要一个对付他们这么多人?”

  陈粉肠也显得不敢置信,倒菗一口凉气,问。

  “──却难道还带你同去?”

  孙青霞讥诮的回了一句。

  于情却忧形于⾊:

  “你肯定他们会折返巢⽳去?”

  孙青霞这回斩钉截铁的道“他们攻打贵栈无功而退,必要找个背得起黑锅的人来报告──如果不是房子珠,便是詹奏文;找上他们一个,还怕找不到第二个?”

  随后,他极表不耐烦的说“如果不是你们一直在这儿唠唠叨叨,我早就听到他们往哪儿去了!”

  “我也去!”

  龙舌兰说。

  她‮奋兴‬的时候,面颊上那一道外伤,也在发红发亮。

  孙青霞却一眼望入她的伤疤里,冷冷的说:“你去?你去做什么?”

  “帮你啊!”“你能帮得了我?”

  “嘿,‘流氓军’这伙悍匪,早已人人得而诛之,我想对付他们亦已久矣──难道有你去得我就去不得的事!”

  孙青霞冷哂而且坚决的道:

  “不。你留在这儿。你要去,先治好脸上的伤吧!”

  龙舌兰一下子气红了脸。

  孙青霞向言尖一拱手,道:“小颜姑娘交给你和大嫂了──我先去荡平‘流氓军’,决不容这匪人侵扰八无先生的至交好友。”

  一说完,他就走。

  一走不回头。

  大家一时都不敢去看一个人:

  龙舌兰。

  ──个人在没面子的时候,最好少去看她,不去惹她,不要去引她注意为妙。

  尤其是女子。

  ──虽然男人比女人更好面子,更要面子,但女人一旦失去了面子,没了面子,更是什么东西都会使出来的,啥南北都可以豁出去的。

  孙青霞一说完便出走了。

  他仿佛就知道龙舌兰会发作。

  龙舌兰也果然发作。

  她跺着脚,咬着银牙,气得脸⾊幽幽发白,全⾝颤哆。

  “你这个衰人,坏蛋、⾊狼、淫贱、⾊魔、登徒子、无行浪子、无聇之徒…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龙女侠我…”

  这时,孙青霞早走远了。

  他去追蹑那⼲土匪去了。

  只剩下气得语音完全走了调的龙舌兰,以及大伙儿在“义薄云天”客栈门前傻傻愣愣的在听这位龙女捕头切齿忿恨的咒骂。

  大家都以为她会一直骂下去。

  可是…并不。

  孙青霞追的方式很奇特。

  他用嗅的。

  ──就像一头野兽,凡他要狩猎的事物所过之处,留下的气味,他都闻在鼻里,成竹在胸。

  他好用看的。

  ──蛛丝马迹,全不放过:何况,他真的在寻“东方之‘蛛’”的线索和这一⼲“马”贼的痕迹。

  他更用心听着。

  ──那么一大帮马队在赶程,尽落他灵敏过人的耳中。

  他最用的是:

  心。

  他用心。

  他留神。

  ──他这一留心一用神,就生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仿佛是,他也在被跟踪,有人跟他后头的感觉。

  他当然戒备、提防,但他还是极有信心。

  他有信心这群马盗逃脫不了他的追踪之下。

  他要追杀这一⼲人──至少是这一彪悍贼的领袖。

  他早已听闻“‮杀屠‬王”:“东方蜘蛛”的‮腥血‬事迹。

  这种人他是必杀的。

  他也对“洞房之珠”嫁一个男人就毁掉一名汉子而且也同时败坏了一帮一派一门一族的事早有所闻。

  他也没意思要放过这等女子。

  他要格杀这种“江湖败类”打散“流氓军”的军心。

  他将这种事“视同己任”

  ──他天生的职责。

  但除了这些理由之外,他更别具用心。

  ──什么用心?

  那都是为了他的大敌:

  叫天王!

  他的大敌。

  ──他所作所为,一切都是为了对敌:

  与查叫天为敌!

  与“叫天王”这种人为敌,可真不容易,也给丝毫轻忽不得。

  孙青霞本来的第一个方式是:

  面对。

  他要面对面,打击来敌。

  所以他一出手就击杀烦恼大师。

  敌人若要来袭,趁对方主力未坚,他就先把敌人打杀掉──就算万一打杀不了,至少也可以正面挫一挫敌方的锐气,让他们不敢猖狂,不致器张。

  但敌方主力一旦凝聚、会合,他已打之不散,击之不溃,便只好采取第二个方式,那是:

  那是且战且逃。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他冷,武林中人都晓得他傲,大家都知道他是个硬角⾊,而且谁都了解他一向目中无人。

  对。

  他冷。

  他傲。

  更且目中无人。

  ──也就是自负。

  但他并不傻。

  也不笨。

  更不蠢。

  ──打得过,自然就打;打不过,自然不会送死,能逃就逃。

  避起锋锐,保存实力,再战江湖。

  ──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一年也不太晚,而一年半载也不算太早!

  所以,俟他一旦发现“叫天王”已聚合了“大军”⾼手如云,敌手太強,他⾝边又有顾碍(龙舌兰和小颜夕),他便立即退走潜逃。

  不硬碰硬。

  ──碰得过,才碰;碰不过,偏去碰,这不叫勇,只叫送死。

  是以他带同两个女子一齐逃遁。

  可是他的性子:一向是好战,而不是爱逃的。

  当他逃到一个“暂时‮全安‬”之处“逃”反而变成了一种“幌子”他就用了第三个方式:

  以退为进。

  反守为攻!

  他要反咬敌手的“尾巴”

  ──让敌人以为他胆怯,落荒而逃,不敢还手之际,他反过来,突然反扑,化整为一,逐一消耗掉敌手的助力,羽翼,然后才全力攻杀敌人的主力。

  他在逃亡的路途上,忽尔自“大深林”改投“义薄云天”就是为了安顿好两个女子,再行逐一偷袭消灭叫天王其他的小股兵力。

  可是他刚好却遇上:“流氓军”正要攻袭“义薄云天”中“用心良苦社”的实力。

  这使得他灵机一动:

  临时改变了方式。

  ──他用上了他对敌的第四种方式:

  反攻!

  ──出奇不意,直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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