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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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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兄,前贤创之,后人不能守之者,乃邑中绅士之过也。∈↗,你我身为信士绅,位居四民之首,这种情况下可不能坐视不理啊!”“于兄说的极是,如今刚过新年,屠户们便罢市,集上已无可卖,对此我等绝不能坐视。明某愿与于兄一道,前往府衙去见老大人,共商大计,以期解决这场纷争。”

  一副义正辞严的模样与花晴风谈话的人叫于安,乃是本地一个士绅。得到花晴风准确的答复后,于安欣然道:“花兄如此体恤民情,乃地方之幸!你我身为士绅,官民间之桥梁,这个时候是该出面了。那就这样说定了,于某不多打扰,还有几位同志需要联络。”

  “于兄请!”

  “花兄留步,不必相送。”于安向花晴风拱了拱手,在花家管事的陪同下急匆匆地离去,花晴风站在廊下,目送他的身影转过照壁,这才返身回转厅中。

  花晴风现在优游林下、安逸的很。平时里陪陪娇美妾,逗逗孩子,再不然就去游山玩水,极是惬意。作为地方上的士绅,他对地方事务也极是上心,举凡工商、水利、社学等事务,他都积极参与。

  今天这桩事是因为当地官府炮制了一项新的税名要给屠户们加税,屠户们觉得税赋太重,拒绝加税,双方的冲突愈演愈烈,结果当地屠户集体罢市,导致市上无可买,众士绅们这才决定出面斡旋,为之调停。

  花晴风回到厅中坐下,向那侍茶的小丫环问道:“二夫人呢?”

  丫环答道:“二夫人正带小少爷在后花园里放焰火呢。”

  花晴风听了不失笑,他这宝贝儿子还不大,长得粉团团的甚是可爱。大年夜时,见家里人放烟花,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家伙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得极其出神。

  他不敢碰焰火。却喜欢看,结果现在都出了正月,他还时不时着娘亲给他放烟花玩。不过,小孩子喜欢的也就是手中持拿的那种状小烟花,不值几个钱,要不然凭花家的收入还真不起这份花销。

  花晴风是冠带闲住,还有复出的机会,但是在复出之前,他的收入非常有限。明朝不比宋朝,官员待遇本就不高。致仕官员的待遇就更低了,明初时候如果没有特赐,官员致仕后是没有一分钱工资的,即便有特赐也只是半禄。

  直到近百年前,朝廷才改了规矩,致仕的官员可以得到“月廪”和“岁夫”就是每月可以从衙门领一份口粮,每年官府会派一些仆隶到他们家里帮着打扫一下。

  花晴风是以六品官身份致仕的,每个月可以领两石米。以万历年间的消费水准相当于一两银子,这当然不够维持他官身的体面。岳父家是做丝绸生意的,苏雅有心让丈夫跟着做点丝绸生意,有父亲扶持。怎也不致赔了。

  可花晴风担心经商有失他的官员身份,执意不肯,好在他是官员,有免赋税的特权。有些当地百姓便把自家土地“投献”到他的名下。靠着这块收入,他才能赔补家用。

  花晴风这个儿子得来不易,自然极是珍爱。如今他的妾室紫羽又有了身孕,是男是女还不知道,不过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他也就不那么急切了。眼下第二个孩子还没出生,他的全副心神依旧放在长子身上,一不见就跟掉了魂儿似的。

  听说宝贝儿子在后园里看烟花,花晴风不会心地一笑,他端起茶,正想润一润喉咙便去后院儿看看,送于安出去的那位管事急匆匆地赶了进来,一见花晴风便道:“老爷,舅老爷来啦!”

  花晴风闻言大喜,道:“你说循天到信来了?哎呀,你这老杀材,循天又不是外人,难道还要我去接他不成,你倒是把他请进来啊!”说着,花晴风已经高兴地站了起来。

  那管事道:“老爷您有所不知,还有一位官老爷和舅老爷一起来了呢,那位官老爷姓叶,据他说是老爷您的旧下属,他还带了好多人来!”

  “啪嚓!”已经得了“恐叶症”的花晴风一听姓叶的老下属,顿时茫然若失,手上一颤,一只茶杯失手跌得粉碎:“姓叶?叶小天?他…他来信做什么?”

  那管事答道:“回老爷,叶大人说他是上京面君的,如今要回返贵州,经过此地,特来拜访老爷。”

  “哦?哦哦!”花晴风突然清醒过来,心中自嘲:“叶小天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你们当初一段过节早已揭过,如今全无利害,怕他怎地。”花晴风定一定神,便道:“快!快快有请!”

  花晴风是以老上司的身份致仕的,就算叶小天现在职位高于他,也不需要他至府门,何况他还不知道叶小天竟然窜天猴儿一般,在这两年时光里居然打拼成了一方土司。

  不过虽然不用他出府门,可也不能托大坐在厅中等着,花晴风便到照壁前面相候,片刻功夫,就见叶小天、苏循天、李秋池等一大票人走了进来,花晴风一眼望去,看见叶小天的模样,心头顿时卟嗵一下。

  可花晴风的心只是惊跳了一下,目光再一转,便呆住了:“怎么有两个叶小天?”

  花晴风的家前后共有三进院落,听着不小,其实并不大,只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罢了。叶小天一行人浩浩的足有近两百口人,花家可住不下,不过叶小天也没打算住在人家,来见花晴风的时候就叫人去寻住处了。

  这边花晴风听说叶小天家的老爷子和老夫人也来了,连忙上前见礼,因为叶窦氏正有恙在身,所以没有下车,与花晴风匆匆见过一面后,就由哚妮陪着前往定好的客栈了。

  花晴风听苏循天说明情况,连忙打发自己府上的家仆驱车去接本城医术高明的一位郎中,前往客栈为叶母诊治。

  叶小天担心母亲病情。本想稍坐片刻就想告辞,但苏循天是花晴风的妹夫,同时又是他的属下,可不想让这两个人心里一直存着芥蒂,这个机会难得,怎么也得让他二人一起吃杯水酒才好,所以苏循天极力挽留。

  叶小天盛情难却,推辞不得,一旁坐的难受的叶小安见状,便主动请缨。提出由他回去陪伴母亲,叶小天见有大哥照料,这才放心,便答应苏循天暂且留下。

  花家只有一个厨娘,置办不了丰盛的酒席,苏循天常与姐姐通信,知道姐夫家里的境况并非极好,便取了自己的私房钱,叫管事去酒楼订一桌上好的酒席。等酒席送到。花晴风便陪叶小天吃酒,由苏循天和李秋池敬陪末座。

  叶家一行人实在太多,信虽是南北要冲,繁华富庶。可终究比不了京城,这里没有任何一家客栈容纳得下这么多人,无奈之下,叶小天的随员分别入住了四家客栈。叶父叶母和兄嫂等人自然住在最好的一家。

  这家客栈叫“贤隐客栈”信不远处有一座贤隐山,大概这客栈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不过抛开这个来由不说,这个名字也风雅的很。

  花晴风帮叶家寻到的那位名医到了客栈给叶老夫人看了看病,其实她就是连惊带吓又加上舟车劳顿着了风寒,只不过老年人体质弱,用了药一时半晌也好不利索。

  那老郎中依据她现在的情况又给她开了几服药,还说了几道滋补的食物给叶大嫂和哚妮两妯娌,两人记下,随即便去办了,叶小安陪坐在一旁,等母亲睡下了,便独自来到前堂大厅。

  叶小安叫了四道下酒菜,一壶酒,闷着着自斟自饮起来。想起方才在花府的拙劣表现,叶小安甚是难为情,脸上发烫,恨不得找个地儿钻进去,才好解窘。

  他和叶小天生得一模一样,他还是兄长,可是现在两兄弟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天壤之别了。小天引见他认识花晴风时,他听说人家曾任一方知县,竟然下意识地想要上前下跪,幸亏他二弟眼疾手快把他拉住,否则这个脸就丢得大了。

  人家花老爷同他说话时,文诌诌地寒喧了几句,他也半懂不懂的不知该如何答对,只能讪讪而笑。坐在厅里时更是拘束,要他主动话他想不出话由,人家怕冷落了他跟他交谈,他又答对不当,可人家若不跟他说话,他又觉得特别失落。

  同样的出身,出样的相貌,他还是哥哥,越是如此,和弟弟一比,他就越觉得差距已是云泥之别。小时候弟弟常跑去天牢听那些犯官儿讲故事、教他读书识字,为什么我就不去呢?二弟当初是狱卒,而我生意刚刚垮了,如果当初由我顶了弟弟的班,而是由我去为杨霖送信,那遭逢奇遇,现如今贵为一方土司的人上人就该是我了吧?

  “哎…,谁叫我窝囊呢,同伞不同柄,同人不同命,这都是我自己的选择啊!”叶小安自怨自艾着,想起当时子和父亲对他有些嗔怪的眼神儿,就觉得无地自容。

  不知不觉间,一壶酒就被他饮下大半。这时一只大手忽然重重地搭在了他的肩上,一个朗的大嗓门响了起来:“哈哈,老弟你可真惬意,一个人在这吃酒都不喊我一声?”

  叶小安醉眼朦胧地抬起头,见是严世维走到了身边。严世维本来是要去铜仁做生意的,正好叶小安也要举家迁往铜仁,他便搭了叶家的顺风车。

  一路上,严世维和叶小安的交流比叶小安两兄都多,倒不是叶小天有意疏远兄长,而是家长里短的事儿终究不可能天天说,而一旦离开这些话题,两个人确实不在一个层面上,根本无法沟通。

  叶小安有些醉了,傻笑道:“哦!是严…大哥啊,坐!快坐,咱们一起吃酒!小二,再上一壶好酒。”

  严世维在对面坐下,笑道:“小安兄弟,咱们哥俩不是外人,我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儿你可别在意,呵呵,刚才在花府,老弟你可是给你兄弟丢了大脸呐啊。”

  叶小安被他一句话,说的面红耳赤。

  严世维连忙又道:“老弟,你别不好意思。咱本就是升斗小民出身,从没跟这些官老爷员外爷打过交道,言谈举止能配得上吗?不过,以后可不同了,你兄弟是土司,土司的兄弟是可以封为土舍的,那可是土司治下仅次于土司的大官。”

  叶小安两眼一亮,道:“当真?”

  严世维道:“那还有假,你以后一样有大出息,起码普通的员外、官员,都比不了你。不过呢,有些事儿你是得好好学学了,要不然连你的手下人都暗中笑话你,那怎么成?你啊,平时多注意一下你兄弟怎么走路,怎么谈吐,神情举止用心揣摩,还怕不能胜任一方土舍?”

  叶小安深以为然,诚恳地道:“多谢严大哥的指教,你说的对,我也感觉,现在和二弟真是差得太远了,我得好好跟他学学才成!我就不信了,二弟能做到的,我就做不到!”

  严世维翘起大拇指赞道:“有志气!来,咱们喝酒,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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